温氏股份(300498):温氏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博融之坚 2024-05-28 1.36 W阅读
原标题:温氏股份:关于温氏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64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氏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07

2、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3、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7年3月28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5月30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439号)同意注册,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297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929,7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

行之日起六年。“温氏转债”自2021年10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

份,目前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温氏转债”

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具体议案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5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3.7条规定,

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

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

的权利。同时根据《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温氏转债”的附加

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

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4年5月23日开始暂停

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4年5月29日止。自2024年

5月30日起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

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关注。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