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农银金润一年定开债 (010233): 农银汇理金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分红公告

博融之坚 2023-10-25 6.12 W阅读
原标题:农银金润一年定开债 : 农银汇理金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分红公告

[分配]农银金润一年定开债 (010233): 农银汇理金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分红公告

农银汇理金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农银汇理金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金润定开债券
010233
2021年 1月 11日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农银汇理金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2023年 10月 18日
1.0778
156,419,391.07
0.350
本次分红为 2023年度的第 1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 10月 26日
2023年 10月 26日
2023年 10月 30日
权益登记日在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 2023年 10月 2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并于 2023年 10月 2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 10月 30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
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若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abc-ca.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农银汇理金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分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
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
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10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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